第四十四章 争权夺利_异时空之中华崛起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
第四十四章 争权夺利

第(1/3)页

  14日,四人再次见黎。两次见面,汤化龙、黄中恺等发现了一个事实:“黎公之为都督,傀儡耳。一切大权,操之党人手中。”

  当夜,汤化龙约黄中恺在家起草《军政府暂行条例》。条例规定,军政府设军令、军务、参谋、政事四部,各部均受命于都督。

  条例对军事方面的三部作了细致的规定。而政事部,则只笼统地说设内务、外务、财政、交通、司法、文书、编制七局,声明其细则另订。

  显然,这是一个军民分治,大权统于都督一人的方案。15日,汤化龙等四人兴冲冲地将《条例》献给黎元洪。黎连呼妙!妙!但是,这个条例却遭到了看守黎元洪的革命党人的冷落,被扔到了字纸篓里。

  汤化龙等正在意兴索然之际,碰上了新到武昌的居正。他也正为军政府的秩序“棼乱”叹息。经过商谈,居正同意出面劝说革命党人接受《条例》。

  当即在江汉书院谘议局临时会址召集革命党人开会。居正诡称,条例是孙中山在海外预订的,于是,一致通过。

  条例通过了,迅速确定了各部职员,名单如下:

  军令部部长:杜锡钧(清军管带)

  军务部部长:孙武(共进会员)

  参谋部部长:杨开甲(清军标统)

  政事部部长:汤化龙(谘议局议长)

  在上述四个部长中,革命党人只有孙武一个。政事部各局局氏名单为:

  内务局局长:舒礼鉴(谘议局议员)

  外务局局长:黄中恺(汤化龙同学)

  财政局局长:胡瑞霖(谘议局议员)

  交通局局长:马中骥(商人,汉口宪政同志会成员)

  司法局局长:徐声金(立宪派,汤化龙友人)

  文书局局长:阮毓崧(谘议局议员)

  编制局局长:张国溶(谘议局副议长)

  在上述七个局长中,革命党人一个也没有。条例没有谋略处,自然被取消。刘公从12日进入武昌之后,一直主持谋略处。这时无法安排,被任命为总监察。

  16日,胡瑞霖劝黎元洪登坛誓师,得到同意。17日,在阅马场的中央搭起一座高耸的帅台,四周军队林立。黎元洪全身军服,腰悬军刀,到台前下马,威武地被拥护登台。台上放着黄帝牌位,剑、旗分立两侧。由谭人凤授旗、授剑,居正宣讲革命意义,黎元洪宣誓。

  由舒礼鉴起草的《祭告天地文》公然说:“元洪投袂而起,以承天庥,以数十年群力呼号,流血所不得者,得于一旦,此岂人力能及哉!”

  就是说,黎元洪的权力,不是由革命人民流血奋斗得来的,而是由上天赐给他的。一个清朝的旧军官,就这样摇身一变成为民国的“开国元勋”了。

  阅马场上,“欢声雷动”。“兵士对都督之爱戴,亦大有加”。慷慨激昂的誓师变成了对黎元洪个人的鼓吹。

  立宪派所代表的是和封建地主阶级有密切联系的资产阶级上层,他们和黎

(本章未完,请翻页)
记住手机版网址:m.kenwen.cc
加入书签我的书架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